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(DSA)核技术利用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(DSA)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(DSA)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: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
建设地点:成都市人民南路 3 段 18 号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21日----2021年1月21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张宇航 电 话:15181763472